[音樂徵選] 未來舞台 StreetVoice —有一點使壞也沒關係的演出徵選

當城市的樣貌逐漸遠離生活的理想,
沒有誰可以指出確定的未來方向,那麼,
我們需要的正是更狂野一點的想像。

不管是面對世界,面對自己,或是你親愛的戀人,
當我們還年輕,何不一起放肆的歌?

徵選內容與資格:

  • 切合本屆簡單生活節的主題:「WE ARE YOUNG, SHOULD BE WILD.」,不論是對任何社會的議題,大環境的觀察,或個人的生活,提出反應你的想法的原創作品,不限任何風格、語言。
  • 除了樂團形式的演出外,我們亦非常歡迎個人式的演出者報名
  • 為避免版權問題,參賽的作品必需是報名者(或團體)原創的音樂作品。
  • 同時為鼓勵持續創作,我們建議參賽者以2011年1月1日以後發表之原創作品參賽。

徵選收件時間:2012/09/13 – 2012/10/31

投稿方式:

  1. 參賽者須登錄StreetVoice註冊成為會員 (www.streetvoice.com)免費會員
  2. 已有音樂作品者進入「音樂管理」;無音樂作品者請先上傳作品
  3. 點選上方選項「歌曲管理/編輯」
  4. 選取您要報名的歌曲,按下點選「活動報名」
  5. 進入後網頁會列出最新的徵選活動,選擇【2012 簡單生活節未來舞台演出徵選】,點選「我要參加」
  6. 詳閱活動辦法及相關規定後,點閱「我已詳閱上述條款」,並按下「我同意上述條款」,就報名完成囉!
  7. 除投稿作品外,因為舞台演出長度為20分鐘,所以請在你的音樂作品中至少上傳三首原創歌曲,作為評審判斷參考。
    ✴  若參賽者報名二首以上歌曲,活動管理人員將會以第一首報名作品為準,逕自刪除其他報名歌曲的報名資格,不再另行通知。
    ✴  強烈建議參賽者填寫完整的詞曲作者和歌詞資訊,方便評審更瞭解你的創作與風格

評審辦法:

  • 評審初選:2012/11/01- 2012/11/5
    初選將選出10組樂團或創作人進入決賽
  • 初選評審:
    踩騎哥(知名製作人、廣播節目主持人)
    陳弘樹(小樹,知名樂評人、StreetVoice音樂頻道總監)
    陸君萍(中子文化人才發展部副總)
  • 初選公佈:2012/11/6
  • 現場決賽:2012/11/18
    決選採現場表演方式比賽,評審將從10組表演者中選出2組入選表演者,將獲邀於「 簡單生活節」中未來舞台中演出,並可獲得演出車馬費5千元整。
  • 決賽地點:City Cafe 音樂花房(統一阪急百貨台北店2F夢廣場)
  • 決賽評審:
    馬念先(前糯米糰主唱、廣播節目主持人)
    卓煜琦(風和日麗唱片負責人)
    張國璽(MOJO、脫拉庫樂團主唱兼吉他手)
    陳惠婷(Tizzy Bac 主唱兼鍵盤手)
    陳弘樹(知名樂評人、StreetVoice音樂頻道總監)

徵選截止日、初選及決選之日期若有變動,將立即公佈於Simple Life官網與部落格,請參加徵選者隨時注意最新訊息。

✴為確認活動現場演出的音樂風格,入選之樂團現場演出之團員需與決選參賽團員相同,如因故需異動,請於簡單生活節開始五日前與主辦單位聯繫,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演出。

主辦單位特別說明:
過去幾屆簡單生活節,由StreetVoice策劃的舞台演出,絕大多數都是透過網路公開徵選。這幾年,StreetVoice已經透過見證大團的活動,以及選集的發行,持續不斷的與年輕樂團交流溝通,因此對舞台的整體演出已有了初步的想法。所以,這次未來舞台的演出我們決定不以完全徵選的方式來安排。但,我們仍然希望保留一些空間,讓新的我們來不及認識的,或是我們疏忽錯過的創作者依舊有機會參與這個舞台,所以還是保留了這個徵選的管道,但是名額相對減少了。對於這個習慣的異動,或許會讓大家有些意外,但希望所有創作者能夠見諒。

 

權利與義務:

  • 參加徵選者一旦報名,則視同同意本徵選辦法之相關規定及主辦單位另行公佈之附屬規定。若參賽者及其作品不符合本活動辦法之規格,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資格。
  • 為達到活動宣傳效果及紀錄片之完整性,凡參加徵選者,須同意主辦單位授權於本活動之相關指定合作媒體或平台,用表演者之姓名、肖像、錄音著作及音樂著作,於各相關活動宣材、報導刊登及廣播、電視、網路、紀錄片等媒體之重製、散布、發行、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及公開傳輸。
  • 初選入選者需同意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重製、散布、發行、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及公開傳輸或轉授權其參賽作品及參加決賽之現場錄音錄影之相關著作權利於簡單生活節相關活動、宣傳、產品或節目,包括但不限於:廣播、電視、電信平台、網路平台及實體產品之發行等。
  • 比賽優勝者需同意依主辦單位規則至簡單生活節現場演出,同時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重製、散布、發行、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及公開傳輸或轉授權其現場演出之相關著作權利於簡單生活節相關活動、宣傳、產品或節目,包括但不限於:廣播、電視、電信平台、網路平台及實體產品之發行等。
  • 初選入選者及比賽優勝者須同意主辦單位於上兩款使用方式中使用表演者之姓名及肖像且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 以上音樂著作相關授權,若參賽及演出的歌曲之詞曲創作者已交由版權公司經紀,參賽者須自行擔保已向版權公司取得重製、散布、發行等的授權並將版權公司之授權書交予主辦單位。若該版權公司有與音樂仲介協會簽訂合約,則該音樂著作的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及公開傳輸等的授權須向仲介協會取得並將仲介協會之授權書交予主辦單位。
  • 以上表演著作相關授權,若樂團有簽約經紀人或經紀公司,參賽者須自行擔保已取得經紀人或經紀公司同意並將同意書交予主辦單位,且於演出合約上須完成經紀人或經紀公司之會簽。
  • 參加徵選者需保證所提供之演出內容及作品,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參賽者需自行出面處理,與主辦單位無涉。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資格。
  • 參加徵選作品之音樂著作權歸屬原創作人所有。
  • 凡獲入選者,有其義務配合本活動宣傳造勢、演出等相關活動。
  •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徵選辦法之權利。

 

回應已關閉。